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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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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金 属

7.4 金 属

7.4.1 在常温状态下,铸铁和碳素钢可用于氢氧化钠或硫化钠溶液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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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铝和铝合金可用于有机酸、浓硝酸、硝酸铵、尿素等介质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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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锌、铝及其合金,以及喷、镀、浸锌、铝金属层的钢材,不应用于下列介质作用频繁的部位:

    1 碳酸钠粉尘、碱或呈碱性反应的盐类介质;

    2 氯、氯化氢、氟化氢等气体;

    3 铜、汞、锡、镍、铅等金属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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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不锈钢不得用于含氯离子介质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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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铝和铝合金与水泥类材料或钢材接触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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