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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 75-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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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植物选择
6.0.1 道路绿化宜选择乡土树种和长寿树种,不得选用外来入侵物种。
6.0.2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立地条件、生长稳定、抗性强、便于管养、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能体现地域特色的植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乔木应选择深根性、萌蘖少、树干通直、树形端正、冠型优美、能形成林荫、分枝点高度符合通行要求的种类;
    2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病虫害少的种类;
    3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种类;
    4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易于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草坪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绿叶期长的种类。
6.0.3 寒冷积雪地区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应选择抗雪压的树种。
6.0.4 易受台风影响的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应选择根系完整、树冠结构良好、抗风性强的树种。
6.0.5 有雨水滞蓄净化功能的道路绿地,应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雨水滞留时间等因素,选择耐短期水淹、耐旱、耐污染的植物。
6.0.6 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宜采用有毒或易引起过敏的种类;
    2 不宜采用易产生植源性污染或有浓烈异味的种类;
    3 停车场绿化不宜采用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树种;
    4 行人密集地段的行道树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不应采用叶片质感坚硬或锋利的种类;
    5 行道树不宜采用树干带刺或落果坠叶的树种;
    6 不宜采用其他对行人有害或有潜在危险的种类。
6.0.7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内的树木不应采用造型树。
6.0.8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内新栽植苗木胸径不宜大于15cm,行道树苗木胸径不宜小于8cm。
6.0.9 道路绿化应根据树木生长规律考虑近远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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