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现状分析与评价
3.0.1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应收集下列资料:1 工程设计、竣工和运行资料;
2 水文、泥沙资料;
3 安全检测和性能测试或评估资料;
4 其他有关资料。
3.0.2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前,应依据安全检测或评估结果、运行以及检修资料,对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等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分析,并做出技术改造必要性评价。
3.0.3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前,应根据河流规划及最新水文资料,对水资源可利用条件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必要时对径流与洪水进行复核;
2 工作水头与流量增加、减少的可能性;
3 可利用的弃水量;
4 减少水头损失和流量损失的条件;
5 生态流量及泄放设施。
3.0.4 应依据预防性试验报告或当前性能测试结果,对设施或设备做出性能评价。
3.0.5 对电站运行资料和检修资料进行分析,结合水文资料研究电站上下游水位、水头、流量、生态流量、泥沙含量等的变化规律,论证电站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