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给 水
8.1 给 水
8.1.1
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各类设施的生活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水景补水、管网渗漏水和未预见用水等确定总体用水量。
8.1.2
绿地内天然水或中水的水量和水质能满足绿化灌溉要求时,应首选天然水或中水。
8.1.3
绿地内生活给水系统不得与其他给水系统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有生活给水系统防回流污染的措施。
8.1.4
绿化灌溉给水管网从地面算起最小服务水压应为0.10MPa,当绿地内有堆山和地势较高处需供水,或所选用的灌溉喷头和洒水栓有特定压力要求时,其最小服务水压应按实际要求计算。
8.1.5
给水管宜随地形敷设,在管路系统高凸处应设自动排气阀,在管路系统低凹处应设泄水阀。
8.1.6
景观水池应有补水管、放空管和溢水管。当补水管的水源为自来水时,应有防止给水管被回流污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