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水 景
7.5 水 景
7.5.1
城市绿地的水景设计应以总体布局及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为依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水景的种类、形式,水景应以天然水源为主。
7.5.2
喷泉设计应以每天运行为前提,合理确定其形式,并应与环境相协调。
7.5.3
景观水体必须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等技术措施,保持水质洁净。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
7.5.4
城市绿地的水岸宜采用坡度为1:2~1:6的缓坡,水位变化比较大的水岸,宜设护坡或驳岸。绿地的水岸宜种植护岸且能净化水质的湿生、水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