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木 材
7.6 木 材
7.6.1 木材可用于醋酸酸雾、氟化氢、氯、二氧化硫等气态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硝酸、铬酸、硫酸、氢氧化钠等液态介质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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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木材不宜用于介质干湿交替频繁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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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木材可用于醋酸酸雾、氟化氢、氯、二氧化硫等气态介质作用的部位,不得用于硝酸、铬酸、硫酸、氢氧化钠等液态介质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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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木材不宜用于介质干湿交替频繁作用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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