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03-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5.1 地 面

5.1 地 面

5.1.1 地面面层材料应根据腐蚀性介质的类别及作用情况、防护层使用年限和使用过程中对面层材料耐腐蚀性能和物理力学性能的要求,结合施工、维修的条件,按表5.1.1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1 表中“√”表示可用;“○”表示少量或偶尔作用时可用;“×”表示不可使用;“—”表示不推荐使用。

        2 聚合物水泥砂浆、树脂类材料和涂料等耐腐蚀材料因品种和牌号的差异,耐腐蚀的指标也不同,选用时应核对后使用。

        3 当固态介质处于潮湿状态时,应按相应类别的液态介质进行选用。

        4 当腐蚀性介质为氢氟酸时,配制的防护材料中不应采用石英石和花岗石等含硅质材料的填料或骨料,可选用重晶石或石墨类等类型的材料。

    1 整体面层材料、块材及灰缝材料,应对介质具有耐腐蚀性能。常用面层材料在常温下的耐腐蚀性能宜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2 有大型设备且检修频繁和有冲击磨损作用的地面,应采用厚度不小于60mm的块材面层或树脂细石混凝土、密实混凝土、水玻璃混凝土、树脂砂浆等整体面层。

    3 设备较小和使用小型运输工具的地面,可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块材面层或树脂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整体面层;无运输工具的地面可采用树脂自流平涂料或防腐蚀耐磨涂料等整体面层。

    4 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水玻璃混凝土和涂料等整体面层不宜用于室外。

    5 面层材料应满足使用环境的温度要求;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涂料等整体面层,不得用于有明火作用的部位。

    6 操作平台可采用纤维增强塑料格栅地面。
▼ 展开条文说明

5.1.2 地面面层厚度和使用年限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注:1 选用本表的使用年限时,地面的构造应满足本节的有关规定。

        2 树脂砂浆厚度大于10mm时,应首先通过测试砂浆材料固化收缩率对其可靠性进行验证。 当选用括号内的厚度时,树脂砂浆材料的线收缩率应≤0.005%,抗压强度≥50MPa,线收缩率测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1.3 块材面层的结合层材料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1.4 地面隔离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2 受大量易溶盐类介质作用且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时,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3 在强、中腐蚀时,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楼层地面和苛性碱作用的底层地面,应设隔离层;在弱腐蚀时,受氯离子介质作用的楼层地面和苛性碱作用的底层地面,宜设隔离层;

    4 水玻璃混凝土地面和采用水玻璃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材地面,应设置隔离层。
▼ 展开条文说明

5.1.5 地面隔离层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离层应具有耐腐蚀性、整体性和严密性;

    2 当面层厚度小于30mm且结合层为刚性材料时,隔离层不应选用柔性材料;

    3 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树脂自流平涂料等整体地面和采用树脂胶泥或砂浆砌筑的块材地面,其隔离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mm的树脂纤维增强塑料;树脂纤维增强塑料的含胶量应不小于45%。
▼ 展开条文说明

5.1.6 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的找平层材料,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
▼ 展开条文说明

5.1.7 地面垫层材料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垫层材料应采用混凝土。

    2 地面地基的加强层在酸性介质或硫酸根离子介质作用下,不得采用三合土、四合土、灰土和矿渣等材料。压实填土地基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有关规定。

    3 室内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室外地面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厚度不宜小于150mm。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涂料等整体地面,其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厚度不宜小于200mm。

    4 室外地面、面积较大的地面、树脂细石混凝土地面、树脂砂浆地面、树脂自流平涂料地面、有大型运输工具冲击磨损作用的地面或地基可能产生不均匀变形时,宜采用配筋的混凝土垫层,配筋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间距不大于200mm的双向钢筋网。垫层配筋当采用单层配筋时,钢筋距上表面宜为50mm;当采用双层配筋时,上层钢筋距上表面宜为50mm,下层钢筋距下表面宜为30mm。

    5 配筋混凝土垫层应分段配筋和浇灌,每段的间距不宜大于30m。在有技术保障措施条件下,可适当加大每段的长度,钢筋保持连续,减少地面伸缩缝的设置。

    6 室外土壤有冻结的地区,室外地面垫层下应设置防冻胀层,其厚度不应小于300mm;室内防冻胀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有关规定。

    7 在树脂砂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涂料等整体地面的垫层下,应设防潮层;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应设防水层。
▼ 展开条文说明

5.1.8 预制楼板应设置配筋的细石混凝土整浇层。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厚度不应小于40mm,并应配置钢筋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4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钢筋距上表面宜为20mm。
▼ 展开条文说明

5.1.9 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液态介质作用的地面,应设朝向排水沟或地漏的排泄坡面;底层地面排泄坡面的坡度不宜小于2%,楼层地面排泄坡面的坡度不宜小于1%,底层地面宜采用基土找坡,楼层地面宜采用找平层找坡;

    2 排水沟和地漏应布置在能迅速排除液体的位置,排泄坡面长度不宜大于9m,各个方向的排泄坡面长度不宜相差太大;

    3 排水沟内壁与墙边、柱边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4 地漏中心与墙、柱、梁等结构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400mm,地漏的上口直径不宜小于150mm,地漏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与地面的连接应严密。
▼ 展开条文说明

5.1.10 有液态介质作用的地面的下列部位应设挡水:

    1 不同材料的地面面层交界处;

    2 楼层地面、平台的孔洞边缘和平台边缘;

    3 地坑四周、排风沟出口与地面交接处及变形缝两侧。
▼ 展开条文说明

5.1.11 地面与墙、柱交接处,应设置耐腐蚀的踢脚板;踢脚板的高度不宜小于250mm。
▼ 展开条文说明

5.1.12 支承在地面上的钢构件,应设置耐腐蚀的底座。钢支架的底座高度不宜小于300mm,钢梯、钢栏杆的底座高度不应小于1OOmm。
▼ 展开条文说明

5.1.13 地面变形缝的构造应严密。嵌缝材料应采用弹性耐腐蚀密封材料,伸缩片应采用橡胶、塑料、耐腐蚀的金属等材料制作。
▼ 展开条文说明

5.1.14 设备基础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基础表面的防护层不宜直接作为结构荷载受力面。

    2 设备基础顶面高出地面面层不应小于1OOmm。

    3 设备基础的地上部分,应根据介质的腐蚀性等级、设备安装、检修和使用要求,结合基础的型式及大小等因素,选择防腐蚀材料和构造。当基础顶面与所在地面的高差小于300mm时,基础的防护面层宜与地面一致。振动设备基础宜采用整体或大块石材等耐冲击、抗振动的面层材料。

    4 液态介质作用较多的设备基础,其基础顶面及四周地面宜采取集液、排液措施。

    5 设备基础锚固螺栓孔的灌浆材料,上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深度不宜小于50mm。

    6 重要设备基础地下部分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8节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1.15 地沟和地坑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沟和地坑的材料应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地面垫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 建筑物的墙、柱、基础不得兼作地沟和地坑的底板和侧壁。

    3 管沟不应兼作排水沟。

    4 地沟和地坑的底面应坡向集水坑或地漏。地沟底面的纵向坡度宜为0.5%~1%;地坑底面的坡度不宜小于2%。

    5 当有地下水或滞水作用时,地沟和地坑应设外防水;当位于潮湿土中时,应设置防潮层。

    6 排水沟和集水坑的面层材料和构造,除应满足防腐蚀要求外,尚应满足清污工作的要求。排水沟和集水坑应设置隔离层,并与地面隔离层连成整体;当地面无隔离层时,排水沟的隔离层伸入地面面层下的宽度不应小于300mm。

    7 排水沟宜采用明沟。沟宽超过300mm时,应设置耐腐蚀的箅子板或沟盖板。

    8 地下排风沟应根据作用介质的性质及作用条件设防,内表面可选用涂料、纤维增强塑料或其他面层防护。

    9 地沟穿越厂房基础时,基础应预留洞孔,沟盖板与洞顶、沟侧壁与洞边,均应留有不小于50mm的净空。

    10 地沟的变形缝不得设置在穿越厂房基础的部位,离开基础的距离不宜小于1m。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