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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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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雷电防护分区
3.1 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4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和雷击风险评估
4.1 一般规定
4.2 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3 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价值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4 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5 防雷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3 屏蔽及布线
5.4 浪涌保护器的选择
5.5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6 防雷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接地装置
6.3 接地线
6.4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
6.5 浪涌保护器
6.6 线缆敷设
7 检测与验收
7.1 检测
7.2 验收项目
7.3 竣工验收
8 维护与管理
8.1 维护
8.2 管理
附录A用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击风险评估的N和Nc的计算方法
A.1建筑物及入户服务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
A.2可接受的最大年平均雷击次数Nc的计算
附录B按风险管理要求进行的雷击风险评估
B.1雷击致损原因、损害类型、损失类型
B.2雷击损害风险和风险分量
B.3风险管理
B.4雷击损害风险评估方法
B.5雷击损害风险评估参数的计算
附录C雷电流参数
附录D雷击磁场强度的计算方法
D.1建筑物附近雷击的情况下防雷区内磁场强度的计算
D.2当建筑物顶防直击雷装置接闪时防雷区内磁场强度的计算
附录E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试验波形和参数
附录F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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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应按本规范第3.2.2条的规定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
3.2.2 雷电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LPZ0A区:受直接雷击和全部雷电电磁场威胁的区域。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全部或部分雷电浪涌电流的影响;
      2 LPZ0B区:直接雷击的防护区域,但该区域的威胁仍是全部雷电电磁场。该区域的内部系统可能受到部分雷电浪涌电流的影响;
      3 LPZ1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作用使浪涌电流受到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以衰减雷电电磁场;
      4 LPZ2~n后续防雷区:由于边界处分流和浪涌保护器的作用使浪涌电流受到进一步限制的区域。该区域的空间屏蔽可以进一步衰减雷电电磁场。
3.2.3 保护对象应置于电磁特性与该对象耐受能力相兼容的雷电防护区内。

 

条文说明
 

3.2 雷电防护区划分
3.2.1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见示意图2。

图2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示意图
—在不同雷电防护区界面上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起屏蔽作用的建筑物外墙;
虚线—按滚球法计算的接闪器保护范围界面。
图2  建筑物外部和内部雷电防护区划分示意图

    雷击致损原因(S)与建筑物雷电防护区划分的关系见图3。


图3  雷击致损原因(S)与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示意图
图3  雷击致损原因(S)与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示意图

3.2.2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依据GB/T 21714-2008系列标准规定的分类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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