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本规范不适用于农村住宅项目。
1.0.3 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安全耐久,经济合理;
2 以人为本,健康宜居;
3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4 因地制宜,文化传承。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