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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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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简化画法

10.4 简化画法

10.4.1 构配件的视图有一条对称线,可只画该视图的一半;视图有两条对称线,可只画该视图的1/4,并画出对称符号(图10.4.1-1)。图形也可稍超出其对称线,此时可不画对称符号(图10.4.1-2)。对称的形体需画剖面图或断面图时,可以对称符号为界,一半画视图(外形图),一半画剖面图或断面图(图10.4.1-3)。

▼ 展开条文说明

10.4.2 构配件内多个完全相同且连续排列的构造要素,可仅在两端或适当位置画出其完整形状,其余部分可以中心线或中心线交点表示(图10.4.2a)。当相同构造要素少于中心线交点时,其余部分应在相同构造要素位置的中心线交点处用小圆点表示(图10.4.2b)。

10.4.3 较长的构件,当沿长度方向的形状相同或按一定规律变化,可断开省略绘制,断开处应以折断线表示(图10.4.3)。

10.4.4 一个构配件如绘制位置不够,可分成几个部分绘制,并应以连接符号表示相连(本标准图7.4.2)。

10.4.5 一个构配件如与另一构配件仅部分不相同,该构配件可只画不同部分,但应在两个构配件的相同部分与不同部分的分界线处,分别绘制连接符号(图10.4.5)。

2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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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用了,谢谢。

  • 怎么下载呢

  • ok

  • 图7.2.4-2错字

  • 什么是 当当当 当当当

  • 再次学习

  • 来次查看

  • 不错

  • 非常的好啊

  • 不错的资料!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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