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试验方法
7.1 状态调节
除有特殊规定外,按GB/T2918—1998规定,在(23±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至少24h,并在同样条件下进行试验。
7.2 外观和颜色
目测。
7.3 管材尺寸测量
7.3.1 平均外径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如有争议,以π尺测量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7.3.2 壁厚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
7.3.3 管材长度
按GB/T 8806—2008规定,用精度不低于1mm的卷尺测量。
7.3.4 不圆度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不圆度的测量应在管材出厂前进行。
7.3.5 管材承口尺寸
按GB/T 8806—2008规定测量,承口平均内径在承口中部测量。
7.3.6 弯曲度
按QB/T 2803—2006规定测量。
7.4 密度
按GB/T 1033.1—2008中A法规定试验。
7.5 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 8802—2001规定试验。
7.6 纵向回缩率
按GB/T 6671—2001中方法B规定试验。
7.7 拉伸屈服应力
按GB/T 8804.2—2003规定试验。
7.8 断裂伸长率
按GB/T 8804.2—2003规定试验。
7.9 落锤冲击试验
按GB/T 14152—2001规定试验。试样预处理温度为(0±1)℃,落锤质量和下落高度应符合表6规定,锤头类型:dn<110mm时取d25型,dn≥110mm时取d90型。沿管道圆周方向等距离画出规定数量的冲击标线。
7.10 系统适用性
7.10.1 水密性
按附录B规定试验。
7.10.2气密性
按附录C规定试验。
7.11 铅限量
按GB/T 26125—2011第8章规定试验。应采用密闭酸消解系统进行样品前处理,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或原子吸收光谱法(AAS)进行铅含量的测定。如有争议,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试验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