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分布与数量
5 分布与数量
5.1 旅游厕所分布
5.1.1 旅游厕所的选址和建设应保护文物古迹、自然环境、景观景点;选址应可达性好、远离有山体滑坡和地质灾害区域。
5.1.2旅游厕所分布应按照表1要求规划设置,新建景区旅游厕所应同步规划和建设,已建成景区应按表1要求逐步完善。
5.1.3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厕所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化文件规定设置,未规定的内容参照本文件执行。
5.1.4规划用地困难和不宜建设固定厕所的应设置活动厕所,并应符合CJ/T 378相关规定。
5.2 旅游厕所与厕位数量
5.2.1 旅游厕所数量应根据表1中的旅游区类别和厕所设置间距确定。
5.2.2季节性或节假日旅游人数变化较大的旅游区,可采用活动厕所补充厕所数量。
5.2.3 旅游区总厕位数量宜根据游客人数1)和表2的厕位服务人数确定。
1)游客人数是指景区、旅游度假区内日接待游客数量或者预测值,是确定厕所总厕位数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