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规定
3 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并考虑施工和维护的便利,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并应统筹规划机场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
3.1.2 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系统、弱电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3.1.3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为多家电信业务运营商提供统一的业务平台。
3 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并考虑施工和维护的便利,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并应统筹规划机场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
3.1.2 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系统、弱电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3.1.3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为多家电信业务运营商提供统一的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