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
13.0.1 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应编制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绿色施工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危险点、危险源及预控措施等内容。13.0.2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13.0.3 冬期、雨季或潮湿环境等特殊条件下,应制订专项施工措施。
13.0.4 在电缆隧(沟)道内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票,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13.0.5 在带电区域进行防火封堵施工,应办理电气工作票,并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13.0.6 在密闭或受限空间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3.0.7 高空防火封堵作业搭设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并有防坠落、防落物措施。
13.0.8 施工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13.0.9 防火封堵作业场所应设置临时垃圾箱和废料箱,并及时清理。
13.0.10 防火封堵材料应随用随运,搬运中应有防散落措施。
13.0.11 防火封堵材料现场保管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等措施。
13.0.12 防火封堵材料包装物拆除时,应采取防火、防尘措施。
13.0.13 砌筑阻火模块时碎块、渣沫应及时清理。
13.0.14 防火封堵材料的加工在满足施工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
13.0.15 耐火隔板加工应减少粉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3.0.16 在防火封堵施工中,应防止污染周围的建筑或安装成品。
13.0.17 施工应采用高效节能、低噪声的电动工器具和节能型灯具。
13.0.18 隧道内施工照明电源应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13.0.19 电缆防火封堵用料应进行整体策划,节约用材。
13.0.20 防火涂料应选用环保型。
13.0.21 未用完的材料及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