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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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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眩光限制

4.3 眩光限制

4.3.1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选用的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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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防止或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应采用下列措施:

1 应将灯具安装在不易形成眩光的区域内;

2 可采用低光泽度的表面装饰材料;

3 应限制灯具出光口表面发光亮度;

4 墙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50lx,顶棚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3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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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有视觉显示终端的工作场所,在与灯具中垂线成65°~90°范围内的灯具平均亮度限值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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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条评论
评论
  • 值班室的照度要求是多少?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感谢

  • 羊圈的照度是多少

  • 感谢博主

  • 漂亮,正找这个标准

  • 感谢 太有参考意义了

  • 谢谢

  • 感谢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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