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末端设备
6.5 末端设备
6.5.1 末端设备应处于按滚球法(滚球半径60m)确定的直击雷防护装置保护范围内。
6.5.2 末端设备宜采用建筑物的共用接地系统。当无法实现时,可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宜不大于10Ω。
6.5.3 建筑物外末端设备的信号控制线缆和配电电缆,宜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管埋地敷设,并在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6.5.4 相邻的末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在电源、信号控制线缆接入处安装适配的SPD。
6.5 末端设备
6.5.1 末端设备应处于按滚球法(滚球半径60m)确定的直击雷防护装置保护范围内。
6.5.2 末端设备宜采用建筑物的共用接地系统。当无法实现时,可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宜不大于10Ω。
6.5.3 建筑物外末端设备的信号控制线缆和配电电缆,宜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管埋地敷设,并在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6.5.4 相邻的末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在电源、信号控制线缆接入处安装适配的S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