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智能照明系统 通用要求》GB/T 39021-20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02-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8 使用说明书

8 使用说明书

8.1 环境条件说明

生产者或销售商应说明构成系统的各部件的适用环境条件。

8.2 安装和维护说明

生产者或销售商应提供照明系统所适用的安装和维护说明,例如连接设备的扩展、数量限制、错误代码和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8.3 信息安全说明

生产者或销售商应在说明照明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并说明所具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设置方法。

8.4 功能和性能说明

8.4.1 功能设置说明

为便于用户操作,生产者或销售商应说明系统的功能和相应的设置步骤。

生产者或销售商宜提供对应各功能的推荐使用场景,便于用户更好地使用该系统的各项功能。

8.4.2 自适应特性说明

生产者或销售商应说明照明系统所具备的自适应特性及水平,例如:

——对特定刺激的敏感性(例如自然光水平、天气、交通流量等);

——相关响应(例如调光、调色、随时间和/或环境的调控能力等)。

8.4.3 照明性能说明

适用时,生产者或销售商应说明照明系统的如下性能指标。若达到所宣称指标需有预设条件,该预设条件应在说明书中明示。例如:

——光输出调节能力及范围;

——色度调节能力及范围。

注:针对不同应用场合、场景,照明系统的具体性能指标可能不同。

为更好地符合照明性能应用指标要求(例如,用于普通照明视觉作用功能下的照度要求),推荐生产者或销售商提供对应于典型场合、场景的照明系统配置建议(例如,照明系统的终端数量、安装配置方案等)。

8.4.4 通信协议和界面信息

对于可与其他系统或外部产品互操作的照明系统,生产者或销售商应说明以下信息:

——可互操作的系统和产品;

——操作功能和能力;

——操作界面/接口及设置步骤;

——操作说明。

为更好地使用和维护照明系统,生产者或销售商应在说明书中提供所使用协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所采用通信协议,及与其他系统和/或产品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可接入终端的能力(最大限值)。

推荐生产者或销售商给出协议的更新信息,以便用户更新协议以改进系统特性。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