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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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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电系统

6 供电系统

6.1 布置要求

充电站内变压器室、配电室、配电箱的布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a)不应妨碍充电站的发展,要考虑扩建的可能性。

b)应位于充电站内偏向供电电源进线的一侧。

c)供电电源进线、出线方便。

d)设备运输方便。

6.2 技术要求

6.2.1 根据充电站的规模、容量和重要性,可选择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

a)配电容量大于等于500kVA的充电站,宜采用双路10kV电源供电方式。

b)配电容量大于等于100kVA、小于500kVA的充电站,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10kV或0.4kV。

c)配电容量小于100kVA的充电站,宜采用0.4kV供电方式。

6.2.2 供电系统的容量应满足充电站内充电、照明、监控、办公等用电的要求,并留有一定裕度。

6.2.3 充电站供电系统应符合GB 50052的要求;变压器室、配电室应符合GB 50053的要求;低压配电部分应符合GB 50054的要求。

6.2.4 用于充电站的配电变压器宜采用Dyn11联结方式。

6.2.5 充电站在公用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功率因数应达到0.9以上。

b)谐波电压限值不应超过GB/T 14549-1993中第4章规定的允许值。

c)谐波电流允许值不应超过GB/T 14549-1993中5.1、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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