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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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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光 环 境

7.1 光 环 境



7.1.1 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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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且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2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2 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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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有效采光窗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面采光时,民用建筑采光口离地面高度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2 侧窗采光口上部的挑檐、装饰板、防火通道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在采光计算时,应按实际遮挡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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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建筑照明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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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4 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

129 条评论
评论
  • 住宅建筑中,对于干湿分离的卫生间,干区(台盆)的楼地面需要做防水措施吗

  • 大神变成上帝。

  • 想知道框架结构设计时内墙外墙一般为多少,内外墙可以一样吗

  • 屋面做不锈钢栏杆算女儿墙吗?

  • 定位新规可以标注一下对应的是新规的哪一条吗

  • 很有用;规范;专业

  • 这样看规范真的超级好用!

  • 666不错

  • 这个怎么下载啊?

  • 这个网站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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