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支承设施
5 支承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在建筑物上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时应设置支承设施。
5.1.2屋面及楼面支承设施应设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上并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支承设施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当支承设施为混凝土结构时,塔桅地脚锚栓宜预埋在支承设施内。
5.1.3支承设施的数量、定位及尺寸应符合通信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要求。
5.1.4支承设施的位置应标记清晰、准确,可采用与建筑物其他位置不同的颜色等方式进行区分。
5.1.5设置在屋面的支承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水、防漏及保温隔热措施。
5.1.6设有支承设施的屋面应有安全可靠、通行便利的楼梯或爬梯到达,当屋面采用上人孔时,上人孔净尺寸不应小于800mm×800mm。
5.2 屋面及楼面支承设施
5.2.1 平屋面上的支承设施宜设在角部或边缘、天线辐射方向无明显遮挡物的位置。
5.2.2 在坡屋面上设置支承设施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2.3 屋顶女儿墙作为支承设施时应安全可靠。
5.2.4 在中间层设置支承设施时,应符合建筑平面、立面等设计要求。
5.3 地面支承设施
5.3.1 在地面设置支承设施时,应遵循节约用地原则,并应符合
规划要求。
5.3.2 支承设施不应设置在下方有燃气、给水排水及电力等管线的区域。
5.3.3 支承设施宜设置在绿化带、道路旁等,并与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5.3.4 支承设施应就近预留通信管道。
5.3.5支承设施宜与建设项目中路灯杆、监控杆等公共杆塔的基础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