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8-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6.10 附建公共用房

6.10.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 展开条文说明

   

6.10.2 住宅建筑内不应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布置有产生刺激性气味或噪声的配套用房,应做排气、消声处理。
▼ 展开条文说明

6.10.3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在与住户相邻的楼层内,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贴临设置时,应增加隔声减振处理。
▼ 展开条文说明

6.10.4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 展开条文说明

66 条评论
评论
  • 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有什么不同?

  • 住宅建筑设计一楼室内外标高差是多少,有规定吗?

  • 很好很有帮助

  • 入户门有外开,他把门开至180度靠墙,这样子算不算影响通行?还有一户经过此门,对经过的这户有很大危及安全隐患。

  • 住户门跟电梯内的强弱电井距离要求是多少?

  • 卫生间降板没有要求吗?

  • 咨询住宅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按照结构表面计算,若是精装修住宅,是否要扣除瓷砖厚度计算

  • 阳台正南面2.8米有堵高米的墙,主卧窗户上面有一横梁,挡住 窗户3分之一,其他两间房间只有些光线,无阳光。这样房子设计的合理吗?这是洛阳保利设计的房间

  • 很好,是我们住房设计是否合理合规的依据。

  • 商品房没有阳台是否符合该标准?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