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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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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梯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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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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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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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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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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