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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版)

实施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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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提高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版)》(以下简称《审查要点》,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各地在遵循《审查要点》的前提下,可制定本地区审查要求。


《审查要点》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同时废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30日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的贯彻实施,规范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在《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基础上,广泛调查研究,总结试行期间实践经验,参考现行国家、四川省绿色建筑有关标准,整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相关条文,进行反复讨论、协调和局部修改后经征求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意见,形成了《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2022 版)》(以下简称《审查要点》)。

《审查要点》共 3 章,包括:1.总则;2.控制项审查要点;3.得分项审查要点。按审查专业分为: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电气专业、景观专业、环境健康与节能 7 个部分。

《审查要点》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866 号;邮政编码:610041;E-mail:gao3066@126.com)。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

四川省房地产协会

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与信息中心


主要起草人:高庆龙 冯雅 刘民 章一萍 王家良 杨玲 黄志强 秦盛民 熊泽祝 邹秋生

李曼凌 王兵兵 李百毅 于忠 侯文 张灿 黄佩 唐丽娜 钟辉智 曾丽雯 孙弘历 乔振勇 司鹏

飞 南 艳 丽 窦 枚 付 韵 潮 幸 运 黎 力 王 晓 蔡 君 伟 龚 克 娜 史 尤 佳 于 晓 敏

舒宇 粟珩 王皎 胡彭超 施毅 陈俊 罗臣佑 杨森


主要审查专家:贺刚 邓开国 王洪 徐建兵 罗于 江海南

1总则

1 总 则


1.0.1 为提升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质量,进一步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

修订本《审查要点》。


1.0.2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四川省新建项目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


1.0.3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参考依据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51/T009-2021。


1.0.4 本《审查要点》分为控制项和得分项(评分项、加分项)两部分,控制项必须严格执行,全部满足,评

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得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1.0.5 本《审查要点》绿色建筑设计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基本级项目应满足

全部控制项要求,且应满足得分项中相关条文(3.3.10 条、3.4.6 条和 3.5.8 条)。一星、二星、三星级项目在满足基本级要求基础上,总得分不应低于 200 分、300 分、450 分(含必选得分分值),且应满足附录 1 相应要求。对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组合的建筑群项目,应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分,按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得分。


1.0.6 本《审查要点》分专业进行审查,评价指标体系仍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

境宜居 5 类指标组成,星级绿色建筑应满足表 1.0.6 相应要求。

表 1.0.6 项目得分情况汇总及单项最低得分要求一览表

1.0.7 审查的资料包括设计施工图、计算书以及业主委托有关单位完成的地勘、检测、计算分析等专项报告

相关支撑材料。


1.0.8 绿色建筑设计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

定。


1.0.9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现行版本适用于本《审查要点》。

2控制项审查要点

2.控制项审查要点


2.1 建筑专业




3得分项审查要点

3 得分项审查要点

3.1 建筑专业


 附录 1 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附录 1 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围护结构提升的基准分别是《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51-5027-2019,《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143-2020。具体要求见本审查要点 3.1.19

条对应内容。

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3.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

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的有关要求。

 附录 2 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

附录 2 水资源利用条文审查要求


1、水资源利用方案(可在设计说明中表述)包括:

1.项目所在地区的气候情况、地质条件、市政条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水政策;

2.项目概况、水量计算、用水定额、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节水器具及设备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

3.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达标情况。


2、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1 绿色建筑星级定位以及海绵城市技术指标要求。

2.2 中水利用:

2.2.1 中水利用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 及四川省或工程所在地、市关于中水利用的相关规定。

项目周边有市政中水供应,或相关市政中水规划且要求项目预留中水系统时,应设置中水利用系统。

2.2.2 平均日用水量大于 100m3/d 的大型洗浴中心等特殊用水场所,应设置中水利用系统。

2.2.3 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排水(包括医疗污水、放射性废水、生物污染污水、重金属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应作为中水水源。

2.3 雨水利用:

雨水利用主要包括增加入渗、收集回用及调蓄排放的方式。

2.3.1 雨水利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 和《四川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DBJ51/T084 的相关要求及四川省或工程所在地、市关于雨水利用的相关规定;

2.3.2 雨水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应满足《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DBJ51/T151控制项的相关规定;

2.3.3 降雨的年径流总量和外排径流峰值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依据《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 4.5.11 条文)。

1 新建的建筑与小区应达到建设开发前的水平(当开发前水平不明确时,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

2 改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符合当地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要求。

2.3.4 建筑与小区设置低影响开发等雨水排放设施时,应设置超标雨水排放系统。

2.3.5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周边区域的天然湖塘洼地、沼泽地、湿地等自然水体。

2.3.6 雨水入渗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和道路基础。可能造成坍塌或滑坡灾害的场所、对居住环境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含高盐土和黏土等特殊土壤地址地质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但应说明该项目有可不做雨水入渗的理由。

2.3.7 雨水收集回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于传染病医院、垃圾回收站、加油站、石油化工企业、冶金制造车间等含特殊污染源场所,或经技术论证不宜雨水入渗的特殊地质场所,可不设置雨水利用设施,但应说明该项目有可不做雨水回用的特殊理由。医院传染科场地雨水不作为雨水回用水水源。

2 年平均降雨量小于 800mm 的地区:按绿色建筑的星级标准目标,确认是否需要设置非传统水源利用项;

3 年平均降雨量大于 800mm 的地区:

1)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雨水。雨水回用和中水利用应综合考虑,当项目已设置中水系统,且经水量平衡分析已满足绿化和道路浇洒、停车库冲洗等杂用水量时,可不再设置雨水回用系统;

2)对于公共建筑,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且项目用地面积不大于 3000 ㎡时,可仅采用雨水入渗的雨水利用方式;当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 ㎡或项目用地面积大于 3000 ㎡时,应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3)对于居住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的一星级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 5 万㎡的二星级及以上建筑,应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2.3.8 景观水体补水:

1 人工景观水体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设计文件中项目是否设置人工景观水体,以及人工景观水体补水所采用的水源等技术内容应在绿色建筑专篇中予以明确;

2 当景观水体为与人体全身接触的游泳池、旱喷泉、嬉水喷泉等水体时,景观水体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有关要求;

3 建筑室内密闭空间的景观喷泉用水,应分析设置场所喷水与人体接触的密切关系,当景观用水水质影响室内空气品质和人体健康时,应采用市政自来水。


3、其他要求:

1.冷却塔选用节水型产品。所选冷却塔产品应由厂家提供漂水率的相关参数,漂水率应满足:循环冷却水量小于及等于 1000m3/h 的中小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 0.015%,冷却水量大于 1000m3/h 的大型冷却塔飘水率低于 0.005%。

2.下级水表的设置应完全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水量,不出现无计量支路。住宅给水系统按“一户一表”设置,住宅户内的厨房与卫生间、旅馆建筑的客房卫生间可以不单独设置水表计量。

3.对于隶属同一管理单元,但用水功能多且用水点分散、分项计量困难的项目,可只针对其主要用水部门进行分项计量。

4.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应明确项目给水分区和减压限流措施.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 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 0.55MPa;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 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5.给水系统图中应表达减压措施和供水压力等。

6.用水器具(比如大型洗衣机、软水器、特殊水龙头等)额定用水压力超过 0.20MPa 时不在此条限定范围内,但应在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予以表述。

 附录 3 绿色建材计算方法

附录 3 绿色建材计算方法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根据下式计算,并按下表中确定得分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

 附表 1: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 1: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 2: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控制项审查明细一览表

附表 2: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控制项审查明细一览表

 附表 3: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得分项施工图审查明细一览表

附表 3: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得分项施工图审查明细一览表

 附表 4:水系统规划设计评审表

附表 4:水系统规划设计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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