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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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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3.0.1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Ⅱ级)、严重危险级(Ⅰ级、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Ⅲ级)。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洒水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设置场所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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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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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评论
  • 我超市是单层建筑,采用高压消防给水,压力和流量满足需求未设置消防水泵,整个超市全部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请问是否属于局部应用系统?

  • 这么多条都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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