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分类、规格和标记
4 分类、规格和标记
4.1 分类
4.1.1 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屋面板(AAC-W)、楼板(AAC-L)、外墙板(AAC-Q)、隔墙板(AAC-G)等品种,其外型、断面和配筋示意参见附录A。
4.1.2 按抗压强度分:A2.5、A3.5、A5.0三个强度级别,其中屋面板、楼板的强度级别不低于A3.5,外墙板和隔墙板的强度级别不低于A2.5。
4.1.3 按承载力允许值分:屋面板、楼板和外墙板常用承载力允许值的划分见表1。
4.2 规格
4.2.1 常用规格见表2
4.2.2 板的长厚比限值见表3。
4.3 标记
4.3.1 屋面板、楼板、外墙板的标记应包括品种代号、强度级别、规格(长度×宽度×厚度)、承载力允许值、标准号等内容。
示例1:
强度级别为A5.0,长度为4800 mm,宽度为600mm、厚度为200mm,承载力允许值为2200N/m²的屋面板:
AAC-W-A5.0-4800×600×200-2200-GB/T 15762—2020;
示例2:
强度级别为A3.5,长度为4200mm,宽度为600mm,厚度为150mm,承载力允许值为1600N/m²的外墙板:
AAC-Q-A3.5-4200×600×150-1600-GB/T 15762—2020;
4.3.2 隔墙板的标记应包括品种代号、强度级别、规格(长度×宽度×厚度)、标准号等内容。
示例:
强度级别为A2.5,长度为3000mm,宽度为600mm、厚度为100mm的隔墙板;
AAC-G-A2.5-3000×600×100-GB/T 1576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