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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T 129-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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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t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T 129-201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0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129-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0月29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 129-2000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基本规定;3.节能诊断;4.节能改造方案;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严寒和寒冷地区集中供暖系统节能与计量改造;7.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1.将规程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2.规定了在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对供暖空调能耗、室内热环境、围护结构、供暖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和诊断;3.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的内容;4.规定了不同气候区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内容、重点以及技术要求;5.规定了热源、室外管网、室内系统以及热计量的改造要求。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学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林海燕 郎四维 方修睦 潘云钢 陆耀庆 金丽娜 吴雪岭 赵士怀 冯雅 付祥钊 杨仕超 夏祖宏 刘明明 刘月莉 宋波 闫增峰 郝斌 刘俊跃 潘振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罗继杰 杨善勤 韦延年 陶乐然 张恒业 栾景阳 朱惠英 刘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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