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钢筋加工与安装
7.2 钢筋加工与安装
7.2.1 冷轧带肋钢筋应采用调直机调直。钢筋调直后不应有局部弯曲和表面明显擦伤,直条钢筋每米长度的侧向弯曲不应大于4mm,总弯曲度不应大于钢筋总长的千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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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冷轧带肋钢筋末端可不制作弯钩。当钢筋末端需制作90°或135°弯折时,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当用作箍筋时,钢筋的弯弧内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7.2.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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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冷轧带肋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或专门焊机进行的电阻点焊,不得采用对焊或手工电弧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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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钢筋的绑扎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5的规定:
表7.2.5 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