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结构构件设计
5.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5.1.1 结构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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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纵向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b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钢筋混凝土构件
ξb=β1/[1+(0.002/εcu)+(fy/Esεcu)] (5. 1. 2-1)
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ξb=β1/[1+(0.002/εcu)+(fpy-σp0)/(Esεcu))] (5. 1. 2-2)
式中:ξb——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取xb/h0;
xb——界限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
fy——冷轧带肋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程表3.1.3-l采用;
fpy——预应力冷轧带肋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程表3.1. 3-2采用;
Es——冷轧带肋钢筋弹性模量,按本规程第3.1.4条采用;
σp0——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应力,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计算;
εcu——非均匀受压时的混凝土极限压应变,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β1——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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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结构构件的斜截面承载力计算、扭曲截面承载力计算及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此时冷轧带肋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取360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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