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绿地景观风貌规划
6.4 绿地景观风貌规划
6.4.1 绿地景观风貌规划应与总体城市设计相协调,明确城市绿地景观风貌的特色定位,确定绿地系统景观结构和特色片区,提出展现地域自然文化特色和提升绿地景观风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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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应根据城市性质、职能定位、风貌特征、自然景观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等因素,确定城市绿地景观风貌的特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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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确定绿地系统景观风貌结构应遵循有利于保护和优化自然山水格局、有利于强化城市整体景观风貌格局、有利于完善城市空间结构的原则,并与城市功能分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和开放空间系统的布局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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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规划植物景观风貌,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倡导使用乡土植物和地带性植物营造地域景观风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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