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07-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3.2.1、3.2.2、3.2.3、6.2.1、6.2.2、6.4.2、7.1.2、7.1.3、7.3.2(1、2)、9.4.8、10.1.2、10.1.5、10.1.6条(款)
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
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第3.1.4、3.2.1(1、6)、3.2.2、3.4.1、5.4.2、5.4.3、5.5.2条(款)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第4.2.2、6.2.4、8.3.5条
5.《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 13-2014第5.1.1、5.1.5、5.1.8、5.1.12、5.3.1、6.3.2条
1 总 则
1.0.1 为保障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节地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