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irements of classroom ventilation in midd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GB/T 17226-20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7226-1998《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与GB/T 17226-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标准名称为《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部分修改了标准的使用范围(见第1章,1998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和3.4);
——修改了教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要求和必要换气量要求(见第4章、第5章,1998年版的3.1、3.3);
——修改了教室换气方式的规定(见第7章,1998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教室换气制度,增加了换气时间(见第8章,1998年版的第5章);
——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忆军、张慧颖、马军、张琳、梁爽、陈素芬、乌兰其木格。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226-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