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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 5135.4-20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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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部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  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拟分为15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头及组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
本部分为GB 5135的第4部分。
本部分主要参考了ISO 618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报警阀的要求和试验方法》(1993年英文
版)。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  113/SC2)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凌桂道、杨震铭、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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