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 总 则
1.0.1
为在装饰石材工厂设计中,规范工厂建设,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装饰石材工厂建设项目的设计。
1.0.3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应因地制宜,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可靠、节能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设计方案应经过多方案的综合比较。对于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生产及辅助设施。
1.0.4
装饰石材工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