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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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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2 符 号
3 基本规定
3.1 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2 地震影响
3.3 场地和地基基础
3.4 结构体系与设计要求
3.5 结构分析
3.6 非结构构件
3.7 结构材料与施工
3.1 抗震设防分类和目标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 地
4.1 场 地
4.2 天然地基和基础
4.3 液化土地基
4.4 软黏性土地基震陷
4.5 桩 基 础
4.6 斜坡地震稳定性
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
5.1 一般规定
5.2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5.3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4 截面抗震验算
5.5 抗震变形验算
6 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
6.1 一般规定
6.2 计算要点
6.3 框架部分抗震构造措施
6.4 框架-抗震墙部分抗震构造措施
6.5 排架部分抗震构造措施
7 钢框排架结构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要点
7.3 结构地震作用效应的调整
7.4 梁、柱及其节点抗震验算
7.5 构件连接的抗震验算
7.6 支撑抗震设计
7.7 抗震构造措施
8 锅炉钢结构
8.1 一般规定
8.2 计算要点
8.3 抗震构造措施
9 筒 仓
9.1 一般规定
9.2 计算要点
9.3 抗震构造措施
10 井 架
10.1 一般规定
10.2 计算要点
10.3 钢筋混凝土井架的抗震构造措施
10.4 钢井架的抗震构造措施
11 井 塔
11.1 一般规定
11.2 计算要点
11.3 钢筋混凝土井塔的抗震构造措施
11.4 钢井塔的抗震构造措施
12 双曲线冷却塔
12.1 一般规定
12.2 计算要点
12.3 抗震构造措施
13 电 视 塔
13.1 一般规定
13.2 计算要点
13.3 抗震构造措施
14 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
14.1 一般规定
14.2 计算要点
14.3 抗震构造措施
15 焦炉基础
15.1 一般规定
15.2 计算要点
15.3 抗震构造措施
16 运输机通廊
16.1 一般规定
16.2 计算要点
16.3 抗震构造措施
17 管道支架
17.1 一般规定
17.2 计算要点
17.2 计算要点
17.3 抗震构造措施
18 浓 缩 池
18.1 一般规定
18.2 计算要点
18.3 抗震构造措施
19 常压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
19.1 一般规定
19.2 计算要点
19.3 抗震构造措施
20 球形储罐基础
20.1 一般规定
20.2 计算要点
20.3 抗震构造措施
21 卧式设备基础
21.1 一般规定
21.2 计算要点
21.3 抗震构造措施
22 高炉系统结构
22.1 一般规定
22.2 高 炉
22.3 热 风 炉
22.4 除尘器、洗涤塔
23 尾 矿 坝
23.1 一般规定
23.2 计算要点
23.3 抗震构造措施
24 索道支架
24.1 一般规定
24.2 计算要点
24.3 抗震构造措施
25 挡土结构
25.1 一般规定
25.2 地震土压力计算
25.3 计算要点
25.4 抗震构造措施
附录A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附录B 土层剪切波速的确定
附录C 框排架结构按平面计算的条件及地震作用空间效应的调整系数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附录E 山墙抗风柱的抗震计算简化方法
附录F 钢支撑侧移刚度及其内力计算
附录G 钢筋混凝土柱承式方仓有横梁时支柱的侧移刚度
附录H 焦炉炉体单位水平力作用下的位移
附录J 通廊横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附录K 尾矿坝地震液化判别简化计算
附录L 尾矿坝时程分析的基本要求
附录M 尾矿坝地震稳定分析
附录N 边墙与土体产生相对位移时的地震土压力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全文
模式
字号: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构筑物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或完全丧失使用功能,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构筑物,在50年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抗震设防目标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结构的损坏经一般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发生整体倒塌。
▼ 展开条文说明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构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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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并按批准文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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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的地震基本烈度,或采用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宜按经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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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构筑物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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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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