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for Hydropower Plants
NB/T 10881-2021
2021-12-22发布 2022-06-22实施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3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系统设计、火灾探测器选择、系统设备设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供电、布线。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将适用范围修订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增加了“附录B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附录C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附录D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的内容。
——修订报警区域划分和探测区域划分的内容。
——修订了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设置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内容。
——修订了消防控制设备组成及功能的内容,并将章名改为“6 消防联动控制”。
——删除了“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一章。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电气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7)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田方 司青花 孙帆 朱聿元 张超 马力郑琳 邹颖 王宇庭 李颖 石爽 王飞 刘洁 何璐 蔡义钧 靳卫安 刘礼华 来延飞 谈靖 刘宝礼 何苗 李冰洁 王瀚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刘国阳 陈寅其 陈家恒 冯汉夫 曾庚运 何建辉 刘书玉 罗云 黄慧民胡宇 刘兴胜 李嵘 杨宏杰 高旭 张学峰 陈君 徐涵岳蕾 李仕胜
条文说明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NB/T 10881-2021,经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2日以第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DL/T 5412-2009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编制单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雷曙、张国强、方辉、奚瑜、王润玲、谢小平、庞秀岚、柴克承。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实践经验。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