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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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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3.1 质量管理
3.2 材料设备管理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 一般规定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4.4 给水设备安装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1 一般规定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6.1 一般规定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6.3 辅助设备安装
7 卫生器具安装
7.1 一般规定
7.2 卫生器具安装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7.4 卫生器具排水皙道安装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 一般规定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
8.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网系统安装
8.6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9.1 一般规定
9.2 给水管道安装
9.3 消防水系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9.4 管沟及井室
10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0.1 一般规定
10.2 排水管道安装
10.3 排水管沟及井池
11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1.1 一般规定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装
11.3 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2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1 一般规定
12.2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12.3 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3.1 一般规定
13.2 锅炉安装
13.3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13.4 安全附件安装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13.6 换热站安装
1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 检验批质量验收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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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建标[1996]4号文件精神,由辽宁省建设厅为主编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和《建筑采暖卫生及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器、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于2001年8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8F,邮政编码:110002,EMAIL:songbo75@sohu.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公司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沈阳北方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福建亚通塑胶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宋波、罗红、肖兰生、安玉衡、金振同。戴文阁、徐伟、董重成、黄维、 陈鹊、魏作友

条评论
评论
  • 很好,全面

  • 文中4.2.7中应该是 2%~5%还是2‰~5‰?

  • 6

  • 很全面!

  • 好,完整。

  •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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