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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实施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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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Terminology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battery swap infrastructure
GB/T 29317-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5-21发布 2021-12-01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与GB/T29317-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不限于传导充电方式(见第1章);
    b)更改了“充换电设施”的定义,增加了“充电设施”“分散充电设施”“换电设施”“充换电服务网络”等术语定义,更改了“充电设备”定义,增加了“放电设备”“充放电设备”定义。更改了“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的定义(见第3章,2012年版4.1、5.1和5.2);
    c)将第4章名称更改为“充换电方式”,删除了“整车充电模式”的定义,补充了“传导充电”“充电模式”“无线充电”及相关的术语定义(见第4章,2012年版3.1);
    d)将第5章名称更改为“传导充电设备”,更改了“非车载充电机”的定义,增加了“一体式充电机”“分体式充电机”“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机”“移动式充电设备”“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及相关术语定义,增加了“充电自动耦合器”及相关术语定义(见第5章,2012年版4.2);
    e)增加了“无线充电设备”及无线充电设备相关的术语定义(见第6章);
    f)将第7章更改为“充电站”,第8章更改为“电池更换站”。增加了“电池箱锁止机构”“电池箱充电机”等术语定义(见第7章、第8章,2012年版第5章、第6章);
    g)将“运营管理系统”修改为“充换电服务网络”并补充相关的术语定义(见第9章,2012年版第7章);
    h)增加“有序充(放)电”及有序充(放)电相关的术语定义(见第10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同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网智慧能源交通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同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同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同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同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俊同、刘永东、武斌、吴尚洁、周丽波、马建伟、陈晓楠、白鸭、王阳、李悦、黄晓华、将林、张萱、夏华、刘向立、肖勇、刘秀兰、丁背、张志杰、昌振华、贺同伟、郑恩泽、周强、李德胜、胡进永、马骏、徐武峰、张建平、胡超、赵颖。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GB/T29317-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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