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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附条文说明] 》GB 50868-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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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Standard for allowable vibr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GB 50868-2013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2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68-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28日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 88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设计、科研、生产和教学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我国在建筑工程振动领域的科研成果,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比较和借鉴了国际先进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在此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精密仪器和设备,动力机器基础,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和疲劳-工效降低,交通振动,建筑施工振动,声学环境振动。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邮政编码:10008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隔而固(青岛)振动控制公司 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海军司令部直属工作部 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建 万叶青 黎益仁 陈骝 杨宜谦 柳炳康  陈龙珠 郑建国 尹学军 黄尽才 周建军 余东航 李永录  于跃平  杨毅萌  王永国 徐辉 宫海军 娄宇 凌秀美 王庭佛  张斌 孙家麒 李亮 陆锋 赵新 李亚民 王建刚 王建立 冯延雅 王劲 徐衍林 陈炯 燕翔 邹宏 马东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耿东 茅玉泉 吴成元 张芳芑 任书考 吴邦达 高广运 张同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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