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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附条文说明] 》CJJ/T 173-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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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

Standard for interpretation system in scenic and historic areas

CJJ/T 173-201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44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73-2012,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月11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游览解说系统及要素;4 解说信息;5 讲解员;6 解说设施;7 解说中心;8 游览解说系统规划编制;9 游览解说系统质量及其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城市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1层科研标准部,邮编: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北京师范大学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来拓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建设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风景园林学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蛾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磐岩 王玉洁 高蕴华 徐建荣

蔚东英 刘春燕 赵旭伟 李振鹏

冯庆川 张光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谢凝高 张国强 张树林 唐进群 李晓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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