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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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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和总平面

3.0.1 饮食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以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等管理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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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饮食建筑的选址应严格执行当地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部门对粉尘、有害气体、有害液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距离要求的相关规定。与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开敞式污染源的距离不应小于25m。(自2023年3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 展开条文说明

3.0.3 饮食建筑基地的人流出入口和货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顾客出入口和内部后勤人员出入口宜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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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饮食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对邻近建筑物或环境造成污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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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条评论
评论
  • 请问厨房和餐厅是否可以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 你好,斜向布置餐桌的距离是“线性标注”距离还是“对齐标注”距离

  • 你好,斜向布置餐桌的距离是“线性标注”距离还是“对齐标注”距离

  • 厨房按人均多少平米计算疏散啊?

  • 净空在那里反应出来呢?

  • 很详细

  • 很详细

  • 真不错

  • 能下载文档就好了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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