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筑与结构
7.1 建 筑
7.1.1薄膜陶瓷基板工厂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并应适应生产发展的灵活性
7.1.2薄膜陶瓷基板厂房建筑层高应根据吊顶内管线布置敷设、吊顶下的空间高度、最高设备安装与维护的需求确定。
7.1.3生产厂房内应设置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及工艺设备的安装与运输通道。
7.1.4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广房墙面保温、屋面保温、隔热、防潮、防尘等宜按照项目建设地的气候条件进行设计。
7.1.5建筑墙体和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墙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的有关规定;
2外墙面可采用建筑涂料,局部可采用铝板;
3房间内墙可为涂料饰面,顶棚宜采用装饰石膏板;
4 洁净室墙体及顶板宜采用岩棉夹芯金属壁板,楼地面应采用不发尘材料。
7.1.6 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丙类。
7.1.7 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房内、安全出口、疏散标志等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72的有关规定。
7.1.8 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房采用多层建筑形式时,生产厂房外
墙宜预留设备搬入的吊装口。
7.1.9 净化区外窗设计应采用断桥的双层固定窗,并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
7.1.10 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房室内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7.2 结 构
7.2.1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房结构形式根据建筑设计形式可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与钢筋混凝王结构等组合结构,不应采用砌体结构,建筑体型宜简洁、规则。
7.2.2薄膜陶瓷基板生产厂以及各子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 5500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7.2.3生产厂房采用多层建筑形式时,楼面荷载应根据生产、维护、安装工艺、设备重量及结构布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
7.2.4生产厂房钢筋混凝土梁不宜采用预应力结构。
7.2.5_生产厂房洁净区不宜设置变形缝。
7.2.6单独的设备基础设计应符合设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