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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结构技术标准》JGJ/T497-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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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索膜结构

5.13  索膜结构


5.13.1  索膜结构可分为整体张拉式索膜结构(图5.13.1-1)和索系支承式索膜结构(图5.13.1-2),也可为二者组合成的结构体系(图5.13.1-3)。

5.13.2索膜结构设计时应进行初始形态分析、荷载分析及裁剪分析,并应进行施工过程分析。

5.13.3索膜结构计算时应考虑结构的几何非线性、膜材料的各向异性,可不考虑材料的非线性。

5.13.4索膜结构的初始形态分析可采用非线性有限元法、动力松弛法、力密度法;荷载分析可采用非线性有限元法和动力松弛法;裁剪分析可采用几何展开法和平面热应力有限元法等。

5.13.5对于整体张拉式和索系支承式索膜结构,其最大整体位移在第一类荷载效应组合下不应大于跨度的1/250或悬挑长度的1/125;在第二类荷载效应组合下不宜大于跨度的1/200或悬挑长度的1/100。对于桅杆顶点,在第二类荷载效应组合下,其侧向位移值不宜大于桅杆长度的1/250。

5.13.6结构中各膜单元内膜面的相对法向位移,不应大于单元名义尺寸的1/15。在各种荷载标准组合下变形后,屋面坡度应满足建筑排水的要求。

5.13.7  预应力索膜结构宜基于张拉成形及承载全过程分析,根据结构受力和破坏特点,进行结构极限承载能力分析和极限变形能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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