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6-12-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4.2 洞口作业
4.2.1 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4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自2023年6月1日起废止该条,▶▶点击查看:新规《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
4.2.2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4.2.3 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2.4 洞口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的均布荷载,有特殊要求的盖板应另行设计。
4.2.5 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条文说明
4.2.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洞口的防护措施应能确实防止人与物的坠落,各类洞口的防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盖板、设置防护栏杆及密目网或工具式栏板等措施。盖板须有防止移位或固定位置的措施,不允许用施工材料随意盖设。因此,提倡采用工具式、定型化的盖件。
    本条规定对边长大于500mm的非竖向洞口规定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进行防护,因为对短边大于500mm的洞口,用非专项设计盖件不能有效承受坠物的冲击。一般可采用钢管及扣件组合而成的钢管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应大于400mm;或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且防护网上应满铺竹笆或木板,盖板孔洞短边不大于25mm。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4.3防护栏杆”一节内相关要求。
4.2.2 本条仅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电梯井口防护要求,不适用于电梯安装施工过程。
4.2.3 本条仅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
4.2.4 盖板的主要作用是防人坠落,不考虑施工堆载,因此作此规定。
4.2.5 墙面的落地洞口、窗洞等竖向洞口的防护,较易疏忽,故作此规定。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