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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JGJ/T 423-2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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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运输和现场堆放
10.2.1 GRC构件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GRC构件的装卸顺序应与安装顺序相符。
    2 装卸GRC构件时应有保护措施,GRC构件与包装紧固材料之间应有保护材料。
    3 装卸设施应根据产品造型或包装特点确定,除较小产品可用人工装卸外,应采用专用托盘和支架并应采用叉车或吊机进行装卸。当采用吊机进行装卸时,宜将吊点设置在包装支架上。
    4 叠放时应确定竖向力的传递方向,必要时应使用专用支架。当长条形板竖向放置时,两端应有侧向水平支撑。
    5 装卸过程应轻缓平稳。
10.2.2 GRC构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方案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对于超宽、超高或造型特殊的构件应采取安全措施;
    2 在运输车辆上应放置适当的垫块,同时应确定构件码放位置,在运输途中包装箱、托盘、支架应平稳;
    3 运输车辆应满足产品装载和造型尺寸限制的要求,应采取防止产品移动、倾倒、变形的固定措施,应进行合理的固定和捆扎;
    4 运输时应采取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对产品边角部位及捆扎固定的接触部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10.2.3 施工现场GRC构件堆放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9.5.2条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应规划堆放区域,不宜与其他建筑材料或设备混放。构件应按安装顺序编号依次堆放。
    2 现场应采取防尘、防污、防水保护措施,施工车辆、机械或其他作业应避免对构件造成意外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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