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7.4.1 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定位并紧固地脚螺栓后进行,管道安装前应将内部清理干净。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设备安装记录或中间交接记录。
7.4.2 对不得承受附加外荷载的动设备,管道与动设备连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与动设备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验法兰的平行度和同心度,当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无规定时,法兰平行度和同心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塞尺、卡尺、直尺等检查。
2 管道系统与动设备最终连接时,动设备额定转速大于6000r/min时的位移值应小于0.02mm;额定转速小于或等于6000r/min时的位移值应小于0.05mm。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在联轴器上架设百分表监视动设备位移。
7.4.3 管道试压、吹扫与清洗合格后,应对管道与动设备的接口进行复位检查,其偏差值应符合本规范表7.4.2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采用塞尺、卡尺、直尺等检查。
7.4.1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管道内部的清洁程度,特别是管道与动设备连接的接口,如果清理不干净,将会造成重大设备事故。为确保设备的安全,本规范将与动设备连接的管道安装前提条件和内部处理情况列为主控项目验收。
7.4.2 为设备上的法兰达到无应力连接的要求。确保动设备的安装质量,必须对管道与动设备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7.4.3 与动设备连接的管道安装质量,主要在于最终连接的那些接口,管道系统与设备最终连接时不得影响已经精密找平、找正的动设备的安装精度。因此,必须要求管道法兰在无应力的状况下与动设备法兰连接,按本条规定的方法,对设备的位移进行监测,并作为主控项目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