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检查与验收
8.0.1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脚手架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
2 应有脚手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 当对脚手架及构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整架试验。
8.0.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支撑架应进行检查和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支撑架搭设前;
2 超过 8m 的高支模每搭设完成 6m 高度后;
3 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和混凝土浇筑前;
4 停用一个月以上,恢复使用前;
5 遇 6 级以上强风、大雨及冻结地区解冻后。
8.0.3 支撑架检查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应符合规定;
2 搭设的架体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斜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3 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4 水平杆扣接头、斜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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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架应进行检查和验收:
1 基础完工后及作业架搭设前;
2 首段高度达到 6m 时;
3 架体随施工进度逐层升高时;
4 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
5 停用一个月以上,恢复使用前;
6 遇 6 级以上强风、大雨及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
8.0.5 作业架检查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的架体应符合设计要求,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2 立杆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降,可调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不应有松动和悬空现象;
3 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
4 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5 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作记录;
6 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
7 水平杆扣接头、斜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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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当支撑架需堆载预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编制专项支撑架堆载预压方案,预压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预压荷载布置应模拟结构物实际荷载分布情况进行分级、对称预压,预压监测及加载分级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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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支撑架和作业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