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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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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作业架

6.3 作业架

6.3.1 作业架的高宽比宜控制在 3 以内;当作业架高宽比大于 3 时,应设置抛撑或揽风绳等抗倾覆措施。

6.3.2 当搭设双排外作业架时或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架体几何尺寸,相邻水平杆步距不宜大于 2m。

6.3.3 双排外作业架首层立杆宜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交错布置,立杆底部宜配置可调底座或垫板。

6.3.4 当设置双排外作业架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横梁截面大小应按跨度以及承受的荷载计算确定,通道两侧作业架应加设斜杆;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应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6.3.5 双排作业架的外侧立面上应设置竖向斜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应由架体底部至顶部连续设置斜杆;

2 应每隔不大于 4 跨设置一道竖向或斜向连续斜杆;当架体搭设高度在 24m 以上时,应每隔不大于 3 跨设置一道竖向斜杆;

3 竖向斜杆应在双排作业架外侧相邻立杆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3.5)。

6.3.6 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杆件,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 连墙件应靠近水平杆的盘扣节点设置;

3 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水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 3 跨;连墙件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得超过 2 步;

4 在架体的转角处或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端部应按楼层设置,且竖向间距不应大于 4m;

5 连墙件宜从底层第一道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6 连墙件宜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矩形布置;

7 连墙点应均匀分布;

8 当脚手架下部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

6.3.7 三角架与立杆连接及接触的地方,应沿三角架长度方向增设水平杆,相邻三角架应连接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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