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配合比设计
4.3.1 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混凝土60d或90d强度验收指标时,应将其作为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2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不宜大于180mm;
3 拌合水用量不宜大于170kg/m3;
4 粉煤灰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50%,矿渣粉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40%;粉煤灰和矿渣粉掺量总和不宜大于胶凝材料用量的50%;
5 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6 砂率宜为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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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本条文考虑到大体积混凝土项目的总施工周期一般较长的特点,在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可以采用60d或90d的后期强度作为验收指标。这样可以减少大体积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提高掺合料的用量,以降低大体积混凝土的绝热温升。同时可以使浇筑后的混凝土里表温差减小,降温速度控制的难度降低,并进一步降低养护费用。
由于聚羧酸高性能等减水剂的大量应用,提高了混凝土的可泵性和强度,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这次修订调整了原标准对坍落度、用水量、水胶比和砂率的规定。
胶凝材料中掺入粉煤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大体积混凝土的水化热总量以及放热速度,但是随着粉煤灰掺量的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也会降低,不过与其损失的抗拉强度相比,在一定粉煤灰掺量范围内,降低水化热总量和放热速度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4.3.2 混凝土制备前,宜进行绝热温升、泌水率、可泵性等对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有影响的技术参数的试验,必要时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泵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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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据了解现许多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确定配合比前都通过试验直接得到混凝土的绝热温升值,而不需要再通过测得水泥水化热再算出混凝土绝热温升值。因此,将原标准中“并应进行水化热、……”修改为“宜进行混凝土绝热温升、……”。如果不具备试验条件,也可按照本标准提供的计算方法确定。
4.3.3 在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时,应根据混凝土绝热温升、温控施工方案的要求,提出混凝土制备时的粗细骨料和拌合用水及入模温度控制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