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反馈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反馈
置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666-20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时间:2012-08-01
收藏 分享 阅读模式: 分节阅读 全文阅读 字号:
8.9 混凝土缺陷修整

8.9  混凝土缺陷修整

8.9.1  混凝土结构缺陷可分为尺寸偏差缺陷和外观缺陷。尺寸偏差缺陷和外观缺陷可分为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超出规范规定,但尺寸偏差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未构成影响时,应属于一般缺陷;而尺寸偏差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构成影响时,应属于严重缺陷。外观缺陷分类应符合表8.9.1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8.9.2  施工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结构缺陷时,应认真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对严重缺陷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修整方案,方案应经论证审批后再实施,不得擅自处理。

▼ 展开条文说明

8.9.3  混凝土结构外观一般缺陷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外表缺陷,应凿除胶结不牢固部分的混凝土,应清理表面,洒水湿润后应用1:2~1:2.5水泥砂浆抹平;

   2  应封闭裂缝;

   3  连接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可与面层装饰施工一并处理。

▼ 展开条文说明

8.9.4  混凝土结构外观严重缺陷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外表缺陷,应凿除胶结不牢固部分的混凝土至密实部位,清理表面,支设模板,洒水湿润,涂抹混凝土界面剂,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2  开裂缺陷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卫生间、屋面等接触水介质的构件,均应注浆封闭处理。民用建筑不接触水介质的构件,可采用注浆封闭、聚合物砂浆粉刷或其他表面封闭材料进行封闭。

    2)无腐蚀介质工业建筑的地下室、屋面、卫生间等接触水介质的构件,以及有腐蚀介质的所有构件,均应注浆封闭处理。无腐蚀介质工业建筑不接触水介质的构件,可采用注浆封闭、聚合物砂浆粉刷或其他表面封闭材料进行封闭。

    3  清水混凝土的外形和外表严重缺陷,宜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修补后用磨光机械磨平。

▼ 展开条文说明

8.9.5  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一般缺陷,可结合装饰工程进行修整。

▼ 展开条文说明

8.9.6  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严重缺陷,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制定专项修整方案,结构修整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 展开条文说明

条评论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我要
纠错
手机扫码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