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防微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7 防微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7.1 防微振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微振工程外观与性能验收的检查率应为100%,且应符合验收标准,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2 防微振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表8.7.1的规定。
表8.7.1 防微振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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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防微振工程位于洁净厂房内时,其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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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防微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提供相关规范要求的资料外,尚应提供下列资料:
1 防微振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及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及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报告;
3 防微振工程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 防微振工程系统调试记录;
5 防微振工程性能检测报告;
6 防微振工程验收报告;
7 防微振工程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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